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通报暗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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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务院2020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开展以来,为切实提升考核巡查实效,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同步派出多个矿山、化工、工贸、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暗查暗访组,分赴各地协同考核巡查一并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查证问题线索,加强典型案例曝光。现就第一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内蒙古赤峰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暗查暗访情况

基本情况:该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竖井开拓方式,主要开采铅矿、锌矿,矿区面积0.0799平方公里,生产能力9万吨/年。暗查暗访组查阅了该公司的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治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风险预警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安全设施设计等资料,并查阅了当地应急管理局对该矿的部分处罚案例,最后深入井下和尾矿库进行实地检查。

主要问题:检查共发现了16处问题隐患,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隐患有:一是随机抽查了2021年4月份该矿带班下井情况,只有一天有井口下井人员记录,且下井时间为1.5小时,与矿领导带班下井书面记录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违反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要求。二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向从业人员通报,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三是矿区井巷分道口无路标,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5.2中“井巷的所有分道口要有醒目的路标,标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的规定。四是矿山回风井口为主通风机所配备的备用电机露天放置在风机房外部,没有有效保护电机,如果备用电机不能正常工作,相当于主通风机没有配备备用电机。五是井下采空区没有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六是尾矿库采用机械排洪。七是对该矿矿长进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知识现场考核4个问题,仅能回答1个问题。抽查一名员工的安全培训考试试卷,考试成绩82分,但现场该员工作答相同的试卷,时隔不到一个月,考试成绩只有46分,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不高、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建议:暗查暗访组指出,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面积仅仅0.0799平方公里,生产能力9万吨/年,规模小,服务年限短,人员素质不高,现场管理混乱,建议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于本次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一并移交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情况反馈给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联印刷有限公司暗查暗访情况

基本情况:该单位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3号,占地面积2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生产车间16392平方米)。暗查暗访组重点检查了企业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风险隐患治理、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内容,查阅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实地检查了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运行、电气防火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工作。

主要问题:一是安全生产档案中重点岗位特殊工种人员信息不详实,登记名单中未明确特殊工种岗位类别及执业范围,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实操能力不强。二是单位防火巡查检查重点不突出,未贴合生产工艺明确安全重点部位。三是配电室低压配电柜底部线缆口防火封堵不严,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四是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细致,未结合生产企业实际情况设定,各岗位职责不清晰,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建议:暗查暗访组指出,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工种人员培训,规范操作流程,针对高风险部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针对性预案和处置措施,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本质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发现的有关问题隐患,暗查暗访组已经督促当地主管部门向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正在办理中。

三、广西广明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暗查暗访情况

基本情况: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拥有万吨级栈桥式码头1座,设计年吞吐量为120万吨。油库区现有成品油储罐13座,配套有汽车装车台2座,8套付油装车鹤管;以及四股轨道52个车位的危险化学品铁路专用装车线,设计中转能力为200万吨。暗查暗访组深夜突击检查了企业交接班、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应急维抢修安排等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抽查了汽装站、中控室安防管理执行情况。

主要问题: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7项,比较突出的问题隐患有:一是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管理混乱,如中控室控制系统显示公共部分编号为GT003、GT020、GT023等多台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处于故障状态;编号为GT0303报警仪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均设置过高,无法实现其预警功能;编号为GT005报警仪处于高(一级)报警状态,长时间无人处置;汽车装车二层平台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不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二是企业中控室和机柜间面向罐区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设施一侧开设了门窗;企业办公楼上方设置了宿舍,面向邻近罐区距离仅有40米左右,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三是企业汽柴油7号装车岗位操作室内部放置了非防爆电器,违反《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要求。四是企业中控室安全仪表系统显示,“罐组一”储罐的全部联锁均处于切除状态,未办理联锁摘除手续,生产管理人员不清楚罐区工艺联锁的设置及投用情况,违反《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集散控制系统(DCS)第2部分:管理要求》(GB/T33009.2-2016)要求,存在重大风险。

整改措施建议:暗查暗访组向企业指出了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系统性问题,督促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委办协调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广西广明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停产整顿。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完成事故隐患整改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辽宁澎辉铸业有限公司暗查暗访情况

基本情况: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是集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制氧、发电于一体的综合性钢铁企业。年产铁水226万吨、粗钢230万吨、具备年产200万吨钢材的生产能力。暗查暗访组检查了企业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自查自改情况,并对烧结、炼铁、炼钢等生产单元进行了现场检查。

主要问题:一是炼铁2#高炉煤气干法除尘器箱体的氮气吹扫管与除尘器箱体直接连接,未装盲板实现与除尘器内煤气的可靠隔断。煤气除尘器在正常工作时,如果氮气吹扫管路出现气源中断或压力低于除尘器箱体内煤气压力的情况,煤气可能因封堵不严反窜入氮气系统,进入由氮气保护的余热发电系统(本应无煤气),发生爆炸。二是钢渣车间吊运液渣使用通用桥式起重机,未使用带有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冶金铸造起重机在结构设计、生产制造和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整体高于通用桥式起重机,如机械强度高于通用桥式起重机、比通用桥式起重机多一套起降制动装置等,其本质安全水平更高,可以更大程度防范液渣罐发生坠罐、倾覆事故。三是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年度探伤检测缺少横梁焊缝、耳轴销等项目;日常检查缺少钢丝绳端头固定件、板钩销轴卡板等内容。如果横梁焊缝断裂、钢丝绳固定件疲劳断裂或销轴卡板失效,都会直接导致起重机或熔融金属罐坠落,造成群死群伤。四是烧结皮带上的烧结矿测温未与降温喷淋装置连锁。当烧结矿温度过高时,如果喷淋装置不能及时启动,烧结矿无法降温,易引发运输烧结矿的皮带火灾事故。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和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要求。

整改措施建议:暗查暗访组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改。要求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和辽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立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等文书,应当立案的抓紧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做到执法闭环。

五、浙江舟山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暗查暗访情况

基本情况:暗查暗访组实地检查了岙山兴中货运码头、沈家门渔港,随机登临检查货船和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组织负责人、渔民代表和航运企业负责人等进行了面对面调研交流。

主要问题:经现场检查,发现唐山东方海运有限公司“越成山”号散货船在海上货运安全管理方面存在14项隐患,比较突出的有:一是部分通风口的防火挡板存在卡滞等严重缺陷,一旦货仓着火形成不了密闭空间,导致释放的二氧化碳外泄而影响灭火作业。二是第3货舱与第4货舱之间测深仪电缆管在甲板开口处未作水密处理,如遇到大风浪侵袭易造成海水大量灌入货舱,导致货损甚至船舶沉没。三是船上掌管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的三副不会启动使用救生艇,一旦遇到紧急险情不能第一时间逃生自救;主管驾驶设备、信号器材等的二副对电子海图报警设置不熟练,易导致海上搁浅、碰撞等事故发生。四是机舱内油管上包着的防火棉形同虚设,一旦机器发生漏油喷溅,很可能喷到(裸露的高温)油管上,导致火灾事故发生。五是消防员装备配戴不熟练,穿戴时间是规定时间的3倍,而且戴面罩前未检查氧气瓶压力,呼吸面罩配戴时未进行密封处理,一旦进入火场,有毒气体就会被吸入,造成救火人员窒息,危及生命。

在朱家尖海域随机对“浙普渔运68525”号船进行检查时发现6项隐患,主要包括:一是前桅灯缺失、艉灯损坏,锚灯配备不规范,导致渔船夜间航行期间无法发出准确信号,极易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造成群死群伤。二是卫星紧急示位标已经过期且被网具遮盖,渔船如果发生沉船事故,示位标将无法浮出水面发出求救信号,严重影响船员求救。三是灭火器、救生圈随意摆放,安置不规范,一旦发生险情,船员不能及时自救导致火灾或溺亡。

整改措施建议:暗查暗访组强调,当前正值“五一”海洋伏季休渔期,是渔船返港高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要求,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警示教育,强化“定时点验”管理,严防疲劳驾驶、无人值守等行为。要时刻保持通导、消防、救生等设备设施完好适用,加大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针对查处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严格落实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能见到实效。暗查暗访组督促舟山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分别对涉事船舶下发了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商船和渔船进行了停航整改。

【编辑: 何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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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通报暗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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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务院2020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开展以来,为切实提升考核巡查实效,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同步派出多个矿山、化工、工贸、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暗查暗访组,分赴各地协同考核巡查一并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查证问题线索,加强典型案例曝光。现就第一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内蒙古赤峰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暗查暗访情况

基本情况:该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竖井开拓方式,主要开采铅矿、锌矿,矿区面积0.0799平方公里,生产能力9万吨/年。暗查暗访组查阅了该公司的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治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风险预警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安全设施设计等资料,并查阅了当地应急管理局对该矿的部分处罚案例,最后深入井下和尾矿库进行实地检查。

主要问题:检查共发现了16处问题隐患,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隐患有:一是随机抽查了2021年4月份该矿带班下井情况,只有一天有井口下井人员记录,且下井时间为1.5小时,与矿领导带班下井书面记录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违反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要求。二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向从业人员通报,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三是矿区井巷分道口无路标,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5.2中“井巷的所有分道口要有醒目的路标,标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的规定。四是矿山回风井口为主通风机所配备的备用电机露天放置在风机房外部,没有有效保护电机,如果备用电机不能正常工作,相当于主通风机没有配备备用电机。五是井下采空区没有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六是尾矿库采用机械排洪。七是对该矿矿长进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知识现场考核4个问题,仅能回答1个问题。抽查一名员工的安全培训考试试卷,考试成绩82分,但现场该员工作答相同的试卷,时隔不到一个月,考试成绩只有46分,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不高、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建议:暗查暗访组指出,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面积仅仅0.0799平方公里,生产能力9万吨/年,规模小,服务年限短,人员素质不高,现场管理混乱,建议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于本次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一并移交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情况反馈给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联印刷有限公司暗查暗访情况

基本情况:该单位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3号,占地面积2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生产车间16392平方米)。暗查暗访组重点检查了企业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风险隐患治理、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内容,查阅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实地检查了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运行、电气防火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工作。

主要问题:一是安全生产档案中重点岗位特殊工种人员信息不详实,登记名单中未明确特殊工种岗位类别及执业范围,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实操能力不强。二是单位防火巡查检查重点不突出,未贴合生产工艺明确安全重点部位。三是配电室低压配电柜底部线缆口防火封堵不严,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四是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细致,未结合生产企业实际情况设定,各岗位职责不清晰,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建议:暗查暗访组指出,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工种人员培训,规范操作流程,针对高风险部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针对性预案和处置措施,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本质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发现的有关问题隐患,暗查暗访组已经督促当地主管部门向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正在办理中。

三、广西广明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暗查暗访情况

基本情况: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拥有万吨级栈桥式码头1座,设计年吞吐量为120万吨。油库区现有成品油储罐13座,配套有汽车装车台2座,8套付油装车鹤管;以及四股轨道52个车位的危险化学品铁路专用装车线,设计中转能力为200万吨。暗查暗访组深夜突击检查了企业交接班、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应急维抢修安排等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抽查了汽装站、中控室安防管理执行情况。

主要问题: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7项,比较突出的问题隐患有:一是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管理混乱,如中控室控制系统显示公共部分编号为GT003、GT020、GT023等多台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处于故障状态;编号为GT0303报警仪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均设置过高,无法实现其预警功能;编号为GT005报警仪处于高(一级)报警状态,长时间无人处置;汽车装车二层平台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不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二是企业中控室和机柜间面向罐区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设施一侧开设了门窗;企业办公楼上方设置了宿舍,面向邻近罐区距离仅有40米左右,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三是企业汽柴油7号装车岗位操作室内部放置了非防爆电器,违反《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要求。四是企业中控室安全仪表系统显示,“罐组一”储罐的全部联锁均处于切除状态,未办理联锁摘除手续,生产管理人员不清楚罐区工艺联锁的设置及投用情况,违反《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集散控制系统(DCS)第2部分:管理要求》(GB/T33009.2-2016)要求,存在重大风险。

整改措施建议:暗查暗访组向企业指出了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系统性问题,督促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委办协调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广西广明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停产整顿。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完成事故隐患整改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辽宁澎辉铸业有限公司暗查暗访情况

基本情况: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是集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制氧、发电于一体的综合性钢铁企业。年产铁水226万吨、粗钢230万吨、具备年产200万吨钢材的生产能力。暗查暗访组检查了企业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自查自改情况,并对烧结、炼铁、炼钢等生产单元进行了现场检查。

主要问题:一是炼铁2#高炉煤气干法除尘器箱体的氮气吹扫管与除尘器箱体直接连接,未装盲板实现与除尘器内煤气的可靠隔断。煤气除尘器在正常工作时,如果氮气吹扫管路出现气源中断或压力低于除尘器箱体内煤气压力的情况,煤气可能因封堵不严反窜入氮气系统,进入由氮气保护的余热发电系统(本应无煤气),发生爆炸。二是钢渣车间吊运液渣使用通用桥式起重机,未使用带有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冶金铸造起重机在结构设计、生产制造和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整体高于通用桥式起重机,如机械强度高于通用桥式起重机、比通用桥式起重机多一套起降制动装置等,其本质安全水平更高,可以更大程度防范液渣罐发生坠罐、倾覆事故。三是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年度探伤检测缺少横梁焊缝、耳轴销等项目;日常检查缺少钢丝绳端头固定件、板钩销轴卡板等内容。如果横梁焊缝断裂、钢丝绳固定件疲劳断裂或销轴卡板失效,都会直接导致起重机或熔融金属罐坠落,造成群死群伤。四是烧结皮带上的烧结矿测温未与降温喷淋装置连锁。当烧结矿温度过高时,如果喷淋装置不能及时启动,烧结矿无法降温,易引发运输烧结矿的皮带火灾事故。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和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要求。

整改措施建议:暗查暗访组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改。要求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和辽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立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等文书,应当立案的抓紧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做到执法闭环。

五、浙江舟山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暗查暗访情况

基本情况:暗查暗访组实地检查了岙山兴中货运码头、沈家门渔港,随机登临检查货船和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组织负责人、渔民代表和航运企业负责人等进行了面对面调研交流。

主要问题:经现场检查,发现唐山东方海运有限公司“越成山”号散货船在海上货运安全管理方面存在14项隐患,比较突出的有:一是部分通风口的防火挡板存在卡滞等严重缺陷,一旦货仓着火形成不了密闭空间,导致释放的二氧化碳外泄而影响灭火作业。二是第3货舱与第4货舱之间测深仪电缆管在甲板开口处未作水密处理,如遇到大风浪侵袭易造成海水大量灌入货舱,导致货损甚至船舶沉没。三是船上掌管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的三副不会启动使用救生艇,一旦遇到紧急险情不能第一时间逃生自救;主管驾驶设备、信号器材等的二副对电子海图报警设置不熟练,易导致海上搁浅、碰撞等事故发生。四是机舱内油管上包着的防火棉形同虚设,一旦机器发生漏油喷溅,很可能喷到(裸露的高温)油管上,导致火灾事故发生。五是消防员装备配戴不熟练,穿戴时间是规定时间的3倍,而且戴面罩前未检查氧气瓶压力,呼吸面罩配戴时未进行密封处理,一旦进入火场,有毒气体就会被吸入,造成救火人员窒息,危及生命。

在朱家尖海域随机对“浙普渔运68525”号船进行检查时发现6项隐患,主要包括:一是前桅灯缺失、艉灯损坏,锚灯配备不规范,导致渔船夜间航行期间无法发出准确信号,极易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造成群死群伤。二是卫星紧急示位标已经过期且被网具遮盖,渔船如果发生沉船事故,示位标将无法浮出水面发出求救信号,严重影响船员求救。三是灭火器、救生圈随意摆放,安置不规范,一旦发生险情,船员不能及时自救导致火灾或溺亡。

整改措施建议:暗查暗访组强调,当前正值“五一”海洋伏季休渔期,是渔船返港高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要求,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警示教育,强化“定时点验”管理,严防疲劳驾驶、无人值守等行为。要时刻保持通导、消防、救生等设备设施完好适用,加大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针对查处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严格落实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能见到实效。暗查暗访组督促舟山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分别对涉事船舶下发了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商船和渔船进行了停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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