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责任保安”。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组建市级矿山监管专班、矿山专委会,明确7位市政府领导为包保责任人,开展17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调研督导;推进“县领导包矿”和县级矿山监管专班工作,县级领导检查走访、调研部署非煤矿山工作70余次。我市连续6年未发生非煤矿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突出“行动促安”。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逗硬落实“八条硬措施”,梳理形成24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培训,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104人次;全面排查整治矿山地面建筑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隐患300余项。
三是突出“依法治安”。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立案查处14起、处罚款35.4万元,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17人次,通报曝光企业3家;推动6座小型矿山整合扩能,关闭退出矿山4座,闭库销号尾矿库1座,正回采销号尾矿库1座。
四是突出“基础实安”。督促矿山企业配备矿用气体检测仪等应急救援装备,地下矿山足额配齐空气呼吸器,设立矿山救护队,新购矿用气体检测仪、救生绳索等应急救援装备100余台(套)。建立拥有30余名专家的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200余人次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