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发布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

  • 发布时间: 2022-01-11
  • 来源: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分享到:
       
  • 打印: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安全、群众安宁,日前,德阳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

根据命令,2022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命令指出,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林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此外,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编辑: 马量】
市州动态
德阳:发布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
发布时间:2022-01-11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安全、群众安宁,日前,德阳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

根据命令,2022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命令指出,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林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此外,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上一篇:
相关链接
直属单位
市州连接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移动端 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