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全员下沉、全场紧逼 泸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剑指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走过场

  • 发布时间: 2021-06-18
  • 来源: 泸州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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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分类分层分级原则,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出资人、主要负责或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必须在岗在位,组织全面自查,不漏掉任何一个场所、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员工......”


    近日,泸州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先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以严实举措,确保安全事故隐患查到位、管到位、治理到位,推动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党百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聚焦突出问题  拧紧责任“安全阀”


    责任重于泰山,落实难在方寸。本轮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将下猛药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泸州市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门类齐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集中整治责任不落实问题,旨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整治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操作者;严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企业内设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查作业审批不严格,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无应急预案或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


    监管责任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新形势下“统筹发展和安全”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不能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舍不得“带血的GDP”;贯彻执行《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不严格,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履职台账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6月以来,泸州市市长督办会交办突出隐患问题64条,该市安办发出“两书一函”12封,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敷衍应付等问题一查到底、一追到底,决不姑息。


聚焦重点领域 盯紧整治“关键处”


    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本轮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紧紧抓住煤矿、危险化学品、水陆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商场、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拓展训练、网约车、快递外卖等新业态,分类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拉网式、穿透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创安2021”专项执法行动,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等措施,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管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顶格调查处理并严肃追责问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强制措施,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防止“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现象发生。


    6月以来,该市应急系统监督检查企业108家,发现隐患478项,立案查处29起,罚款6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查处7人,移送监察线索4条。

全时全员备勤  打好应急救援“提前量”


    为有力应对汛期、高温期极端天气增多,安全风险防范和自然灾害多难交织的复杂严峻形势,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风险动态联合会商机制,运用“智慧应急”平台做好监测研判,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督促指导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避免因洪涝、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同时,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突出“精”“专”“快”,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操性;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和调度,各级各类专兼职救援队伍加强实战演练,备足应急物资,适时前置应急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科学高效处置。


    入汛以来,该市应急指挥中心累计发送各类预警预报信息19万余条,确保了信息及时传达到区县、乡镇、村社、组、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以及市属各救援队伍,拉动救援力量1976人(次)一线应急备勤,扎实做好了“5.2”冰雹灾害和“6.16”暴雨灾害的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据该市安办负责人通报,即日起,由该市委目标绩效办和市安办联合组成的7个综合督查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县党委、政府,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及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滚动督查。

【编辑: 何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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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全员下沉、全场紧逼 泸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剑指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走过场
发布时间:2021-06-18 泸州应急管理

    “即日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分类分层分级原则,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出资人、主要负责或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必须在岗在位,组织全面自查,不漏掉任何一个场所、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员工......”


    近日,泸州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先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以严实举措,确保安全事故隐患查到位、管到位、治理到位,推动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党百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聚焦突出问题  拧紧责任“安全阀”


    责任重于泰山,落实难在方寸。本轮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将下猛药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泸州市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门类齐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集中整治责任不落实问题,旨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整治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操作者;严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企业内设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查作业审批不严格,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无应急预案或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


    监管责任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新形势下“统筹发展和安全”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不能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舍不得“带血的GDP”;贯彻执行《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不严格,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履职台账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6月以来,泸州市市长督办会交办突出隐患问题64条,该市安办发出“两书一函”12封,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敷衍应付等问题一查到底、一追到底,决不姑息。


聚焦重点领域 盯紧整治“关键处”


    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本轮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紧紧抓住煤矿、危险化学品、水陆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商场、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拓展训练、网约车、快递外卖等新业态,分类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拉网式、穿透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创安2021”专项执法行动,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等措施,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管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顶格调查处理并严肃追责问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强制措施,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防止“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现象发生。


    6月以来,该市应急系统监督检查企业108家,发现隐患478项,立案查处29起,罚款6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查处7人,移送监察线索4条。

全时全员备勤  打好应急救援“提前量”


    为有力应对汛期、高温期极端天气增多,安全风险防范和自然灾害多难交织的复杂严峻形势,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风险动态联合会商机制,运用“智慧应急”平台做好监测研判,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督促指导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避免因洪涝、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同时,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突出“精”“专”“快”,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操性;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和调度,各级各类专兼职救援队伍加强实战演练,备足应急物资,适时前置应急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科学高效处置。


    入汛以来,该市应急指挥中心累计发送各类预警预报信息19万余条,确保了信息及时传达到区县、乡镇、村社、组、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以及市属各救援队伍,拉动救援力量1976人(次)一线应急备勤,扎实做好了“5.2”冰雹灾害和“6.16”暴雨灾害的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据该市安办负责人通报,即日起,由该市委目标绩效办和市安办联合组成的7个综合督查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县党委、政府,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及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滚动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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