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日,按《德阳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评估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德阳市集中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市已批复结案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工作。
督导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及同类企业、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对因事故纳入联合惩戒或者“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等的情况。
督导评估工作按“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和“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由各区(市、县)安办对本辖范围内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全覆盖”督导评估。市安办抽派人员组成督导评估组,负责对市重点监管企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按不低于其年度事故总数的20%进行抽查。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促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评估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市安办并将各区(市、县)开展工作的情况纳入2021年度各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内容。
按既定的工作安排,此项工作将于4月底、5月初完成。督导评估工作将形成评估报告报政府领导审阅,并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