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7%、63.6%,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一是清单管理压责任。推行“清单制”管理,分类制定党政负责人、部门和企业安全工作责任和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抓落实督导机制,定期对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严督实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是突出重点强整治。采取“监察执法人员+专家+宣传媒体”模式,对各县(市、区)、园区的重点企业开展集中监管执法,把就问题查问题“抓现行”式执法转变为“审计式”执法,深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顺查企业现场管理、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的符合性,倒查企业负责人履职尽责、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合法性。一季度,全市共检查企业1479家,发现一般问题隐患1896个,已整改1815个,媒体曝光1家。
三是“两书一函”提意识。对存在隐患问题的地区或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实行限期整改,对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的,及时发出《约谈通知书》,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或启动问责。在重要节假日、敏感时间段,向重点地区党委政府、企业和行业牵头部门发出提醒敦促函30余份,督促加强监管力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