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每周至少对矿井开展一次突击夜间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 发布时间: 2021-08-06
  • 来源: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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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通报全省上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发生井下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0%和4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瓦斯、水害事故和较大以上的涉险事故。但从调度统计和日常现场检查情况看,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仍存在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尚未落地见效、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两个专项审查”把关不严格、“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当前,我省处于汛期防治水、复工复产集中、专项整治攻坚等多个重要时段叠加的时期,煤矿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抓‘责任落实’绝不含糊、抓‘安全准入’绝不放松、抓‘打非治违’绝不手软、抓‘风险管控’绝不懈怠、抓‘本质提升’绝不停步、抓‘基础工作’绝不松劲。”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强化责任落实,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实施行政处罚,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狠抓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四个专班”职责任务,执法检查要进一步做到精准有效,工作落实要形成闭环管理,驻矿安监员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坚决杜绝监管责任悬空。

如何做好煤矿安全风险管控?该厅要求各地持续强化煤矿重大灾害工程治理,督促煤矿瓦斯治理做到“可保必保、应抽尽抽”,严禁以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严格抽采达标评判,对每起瓦斯超限报警事故都要倒查瓦斯治理是否到位,从严追责问责。各级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切实承担煤矿每日风险研判的工作责任,不断提升研判工作质量,提高精准监管水平。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要督促各煤矿立即对供电外网、内网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对供电系统整治不合格的煤矿,必须责令停产整改。要立即开展地面变电所、风机房、瓦斯抽采泵房、安全监控系统等重点设施设备的防雷装置、接地设施的专项检查检测。要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和水患现状调查工作。

强化打非治违是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们要求属地监管部门每周至少对矿井开展一次突击夜间检查。”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重点检查停产矿井、整改矿井、升级改造矿井、建设矿井、设备回撤矿井、待处置矿井。针对非法违法行为和违反“六严禁、三严格”规定行为,要落实约谈曝光、暂停审批、取消资格、列入关闭、禁止职业准入、党纪政纪处分、行刑衔接等从严从重处罚措施。同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运用煤矿安全监管平台,落实人员对各煤矿实施远程可视化的监管。

为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在推动煤矿高标准升级改造、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并不断完善三年行动“两个清单”、“一矿一策”实施方案和监管方案,强化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整治、煤矿安全基础资料管理,加快解决煤矿采掘失调问题,高质量开展煤矿外包工程、资源整合与升级改造煤矿以及使用劳务派遣工和安全评价机构等专项整治。

在安全准入方面,要求严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关、煤矿隐患整改审批关、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煤矿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关、问题隐患整治关,对问题隐患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反复出现问题隐患的煤矿,一律从严实施行政处罚。(林楠)

【编辑: 何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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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要求每周至少对矿井开展一次突击夜间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发布时间:2021-08-06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通报全省上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发生井下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0%和4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瓦斯、水害事故和较大以上的涉险事故。但从调度统计和日常现场检查情况看,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仍存在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尚未落地见效、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两个专项审查”把关不严格、“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当前,我省处于汛期防治水、复工复产集中、专项整治攻坚等多个重要时段叠加的时期,煤矿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抓‘责任落实’绝不含糊、抓‘安全准入’绝不放松、抓‘打非治违’绝不手软、抓‘风险管控’绝不懈怠、抓‘本质提升’绝不停步、抓‘基础工作’绝不松劲。”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强化责任落实,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实施行政处罚,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狠抓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四个专班”职责任务,执法检查要进一步做到精准有效,工作落实要形成闭环管理,驻矿安监员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坚决杜绝监管责任悬空。

如何做好煤矿安全风险管控?该厅要求各地持续强化煤矿重大灾害工程治理,督促煤矿瓦斯治理做到“可保必保、应抽尽抽”,严禁以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严格抽采达标评判,对每起瓦斯超限报警事故都要倒查瓦斯治理是否到位,从严追责问责。各级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切实承担煤矿每日风险研判的工作责任,不断提升研判工作质量,提高精准监管水平。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要督促各煤矿立即对供电外网、内网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对供电系统整治不合格的煤矿,必须责令停产整改。要立即开展地面变电所、风机房、瓦斯抽采泵房、安全监控系统等重点设施设备的防雷装置、接地设施的专项检查检测。要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和水患现状调查工作。

强化打非治违是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们要求属地监管部门每周至少对矿井开展一次突击夜间检查。”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重点检查停产矿井、整改矿井、升级改造矿井、建设矿井、设备回撤矿井、待处置矿井。针对非法违法行为和违反“六严禁、三严格”规定行为,要落实约谈曝光、暂停审批、取消资格、列入关闭、禁止职业准入、党纪政纪处分、行刑衔接等从严从重处罚措施。同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运用煤矿安全监管平台,落实人员对各煤矿实施远程可视化的监管。

为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在推动煤矿高标准升级改造、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并不断完善三年行动“两个清单”、“一矿一策”实施方案和监管方案,强化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整治、煤矿安全基础资料管理,加快解决煤矿采掘失调问题,高质量开展煤矿外包工程、资源整合与升级改造煤矿以及使用劳务派遣工和安全评价机构等专项整治。

在安全准入方面,要求严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关、煤矿隐患整改审批关、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煤矿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关、问题隐患整治关,对问题隐患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反复出现问题隐患的煤矿,一律从严实施行政处罚。(林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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