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和核定会商工作机制及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 发布时间: 2020-08-17
  • 来源: 减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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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健全我省自然灾害灾情统计调查、核定会商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工作机制,近日四川省减灾委办公室印发《四川省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川减办〔202013号)和《关于做好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和核定会商工作的通知》(川减办〔202014号)。

两个文件的出台,是省减灾委办公室认真研究应急管理部下发的灾情管理相关文件、规范、制度,客观总结汶川、芦山地震以来形成的全省灾情统计、报送、灾损评估等工作机制的运行成果,结合机构改革后各涉灾单位新职能定位,充分征求26家涉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形成。

主要针对自然灾害灾情核定会商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针对目前《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20张统计表482个指标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28张统计表770个指标,将1200多个灾情指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同时特别明确了在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由省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受灾市(州)人民政府和相关涉灾单位完成各行业灾情数据收集上报。

文件的出台立足于我省灾害特征结合四川工作经验,是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地方性指导文件,是与国家层面制度的有效衔接,将对我省自然灾害灾情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 吴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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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和核定会商工作机制及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20-08-17 减灾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健全我省自然灾害灾情统计调查、核定会商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工作机制,近日四川省减灾委办公室印发《四川省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川减办〔202013号)和《关于做好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和核定会商工作的通知》(川减办〔202014号)。

两个文件的出台,是省减灾委办公室认真研究应急管理部下发的灾情管理相关文件、规范、制度,客观总结汶川、芦山地震以来形成的全省灾情统计、报送、灾损评估等工作机制的运行成果,结合机构改革后各涉灾单位新职能定位,充分征求26家涉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形成。

主要针对自然灾害灾情核定会商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针对目前《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20张统计表482个指标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28张统计表770个指标,将1200多个灾情指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同时特别明确了在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由省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受灾市(州)人民政府和相关涉灾单位完成各行业灾情数据收集上报。

文件的出台立足于我省灾害特征结合四川工作经验,是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地方性指导文件,是与国家层面制度的有效衔接,将对我省自然灾害灾情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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