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 四川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

  • 发布时间: 2020-07-28
  • 来源: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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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记者从省安办获悉,省安办日前印发《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省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为核心任务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

  据悉,该《方案》是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作出的部署安排。

  今年以来,我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56起、死亡464人、受伤220人,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全省事故总量依然较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事故呈多发状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形势严峻。

  “开展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就是要推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将分三个阶段在全省开展。第一阶段集中排查,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整治。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9月1日起至11月30日,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第三阶段“回头看”,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

  《方案》明确将重点对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安全、特种设备、消防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12个重点整治领域,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和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安全体检”。

  “针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求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在谈到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安委会及部门集中整治重点时,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地各部门要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如何确保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省安办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并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据了解,为强化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省安办还专门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细则,评价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针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严肃批评,因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坚决查明原因、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同时,事故情况也将纳入“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和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进行“双重考核”。

【编辑: 林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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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 四川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2020-07-28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7月28日,记者从省安办获悉,省安办日前印发《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省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为核心任务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

  据悉,该《方案》是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作出的部署安排。

  今年以来,我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56起、死亡464人、受伤220人,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全省事故总量依然较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事故呈多发状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形势严峻。

  “开展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就是要推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将分三个阶段在全省开展。第一阶段集中排查,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整治。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9月1日起至11月30日,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第三阶段“回头看”,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

  《方案》明确将重点对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安全、特种设备、消防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12个重点整治领域,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和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安全体检”。

  “针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求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在谈到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安委会及部门集中整治重点时,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地各部门要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如何确保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省安办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并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据了解,为强化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省安办还专门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细则,评价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针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严肃批评,因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坚决查明原因、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同时,事故情况也将纳入“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和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进行“双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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