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应急管理保障中心: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录用罗畅等17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川组录〔2021〕2号)精神,罗畅、侯健、张刘、吕明岩、雍镇著、张先涛、陈毅飞、刘浩、刘林、杨培涛、周若雪、黄凯翎、李文超、王虹美、刘星亮、李果俊、陈韵聪17名同志经批准录用为四川省应急管理保障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1年1月18日起算。试用期内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进行管理;工资标准、公务员津贴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