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监管执法的“拳头”越来越硬——四川省全力推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侧记

  • 发布时间: 2020-11-18
  • 来源: 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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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3%30.3%这两个数字分别是今年1月至10月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的百分比数。今年1月至10月,四川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该省已实施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罚款超2亿元。这个成绩的取得与近年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等密不可分。

  今年,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树立了执法权威,起到了对违法行为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的作用。

  高位推动统筹部署

  20195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印发,四川省迅速成立专门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四川实际,印发了《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相关制度建设。

  20207月,绵阳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该市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印发《关于成立绵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研究解决该市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反馈等制度。

  “泸州市经过研究讨论,创新提出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四查’,即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既查企业主体责任,也查安全监管、党风廉政、涉黑涉恶等问题,并主动对接公安、纪委监委,固化行刑、行纪工作流程。”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华桂介绍。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先后5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组建由局长总负责,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分管,法宣科和统计科具体承办,相关涉安科室参加的领导机构。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的相关制度,确保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能够及时做到共同会商。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积极落实行刑衔接法制建设的相关要求,主动对接当地司法机关,与相关部门召开了3次工作推进会。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建立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协作机制,定期、不定期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有力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

  权威发布明确依据

  2020628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新闻发布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安排,由相关部门对《办法》进行解读。此次新闻发布会明确今后在该省安全生产领域安全检查、事故调查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据《办法》执行。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办法》明确的20种犯罪构罪条件,在案件调查中,增强敏感性,涉刑事移送程序要弄清楚,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应移尽移并持续跟踪,不能一移了之;关于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查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用暴力胁迫、威胁手段阻挠或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所有行为;对于监管线索方面,监管对象是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重点查是否按照法律法规、三定方案、政策要求、“三个必须”有效履行监管、执法、管理职责;关于党风廉政线索方面,重点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其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中是否存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利行为,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招投标、许可、审查、审批、备案、登记等管理活动中谋取利益,或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线索。

  “泸州是全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第一批试点城市,我们于2017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创新建立重大行政处罚‘五级法制审核’制度。近5年来,我市没有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的行政执法案件。”李华桂说。

  机构改革后,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清理行政权责清单,将部门行政权责、法律依据、行权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修改、废止6份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实行法制审核全覆盖,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办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管理实施办法》《合同内控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该市每年还定期开展市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评查情况通报,及时提示和纠正相关部门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严厉查处依法移送

  今年以来,四川省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办法》开展相关工作,该省应急管理厅案件审理委员会召开了5次案审会,对该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查处的17起案件进行集体审理,防止发生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

  201872日,巴中市海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的苟某在驾驶自有装载机作业时,将位于装载机左后轮的张某碾轧,致其重伤后死亡。经过调查组认定,由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复,建议对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苟海明,以涉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进行司法移送。同年830日,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巴州区人民法院对苟海明涉嫌犯罪的案件做出了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据统计,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在事故调查阶段发现并移送线索5条,召开涉嫌犯罪移送讨论会3次,共移送3名涉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有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在泸州市古蔺县茅溪镇马跃村“3·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当地公安机关先行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其他涉案人员存在涉嫌伪造印章、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事故调查中的案件移送要求及行刑衔接相关程序,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5名涉案人员的案件线索,由公安机关进一步立案侦查,最终判决重大责任事故罪4人。同年,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在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中,移送司法机关12人、涉黑线索1条,移送纪委监委监察线索3条。

  202078日,四川省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存放的硝化棉发生自燃,导致木炭起火,引起该库房违规储存的240件引火线发生爆炸,随后又引起无药辅料库房内违规储存的130件引火线殉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调查工作需要,由德阳市政府对这起燃烧爆炸事故进行提级调查,由四川省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通过初步调查,该省派出的事故调查指导组和德阳市事故调查组认为,这起事故中有人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眉山市应急管理系统会同当地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进行研判,并主动做好衔接和移送工作,共召开研判会议10余次,移送案件5件。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四川省应急管理系统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89万家次,行政处罚次数3840次,出具执法文书6.39万份,实施处罚罚款2亿元,其中监管罚款8104.27万元,事故罚款1.2亿元。

  为严格督促落实《办法》,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已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省安委会、省安委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的重点内容,并纳入市(州)、县(市、区)两级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下一步,该省应急管理厅将大力宣传《办法》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做法和要求,营造舆论氛围,并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和操作流程。此外,该省还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唐华)

【编辑: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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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3%30.3%这两个数字分别是今年1月至10月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的百分比数。今年1月至10月,四川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该省已实施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罚款超2亿元。这个成绩的取得与近年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等密不可分。

  今年,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树立了执法权威,起到了对违法行为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的作用。

  高位推动统筹部署

  20195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印发,四川省迅速成立专门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四川实际,印发了《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相关制度建设。

  20207月,绵阳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该市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印发《关于成立绵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研究解决该市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反馈等制度。

  “泸州市经过研究讨论,创新提出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四查’,即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既查企业主体责任,也查安全监管、党风廉政、涉黑涉恶等问题,并主动对接公安、纪委监委,固化行刑、行纪工作流程。”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华桂介绍。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先后5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组建由局长总负责,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分管,法宣科和统计科具体承办,相关涉安科室参加的领导机构。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的相关制度,确保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能够及时做到共同会商。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积极落实行刑衔接法制建设的相关要求,主动对接当地司法机关,与相关部门召开了3次工作推进会。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建立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协作机制,定期、不定期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有力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

  权威发布明确依据

  2020628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新闻发布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安排,由相关部门对《办法》进行解读。此次新闻发布会明确今后在该省安全生产领域安全检查、事故调查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据《办法》执行。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办法》明确的20种犯罪构罪条件,在案件调查中,增强敏感性,涉刑事移送程序要弄清楚,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应移尽移并持续跟踪,不能一移了之;关于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查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用暴力胁迫、威胁手段阻挠或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所有行为;对于监管线索方面,监管对象是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重点查是否按照法律法规、三定方案、政策要求、“三个必须”有效履行监管、执法、管理职责;关于党风廉政线索方面,重点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其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中是否存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利行为,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招投标、许可、审查、审批、备案、登记等管理活动中谋取利益,或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线索。

  “泸州是全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第一批试点城市,我们于2017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创新建立重大行政处罚‘五级法制审核’制度。近5年来,我市没有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的行政执法案件。”李华桂说。

  机构改革后,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清理行政权责清单,将部门行政权责、法律依据、行权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修改、废止6份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实行法制审核全覆盖,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办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管理实施办法》《合同内控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该市每年还定期开展市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评查情况通报,及时提示和纠正相关部门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严厉查处依法移送

  今年以来,四川省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办法》开展相关工作,该省应急管理厅案件审理委员会召开了5次案审会,对该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查处的17起案件进行集体审理,防止发生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

  201872日,巴中市海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的苟某在驾驶自有装载机作业时,将位于装载机左后轮的张某碾轧,致其重伤后死亡。经过调查组认定,由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复,建议对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苟海明,以涉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进行司法移送。同年830日,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巴州区人民法院对苟海明涉嫌犯罪的案件做出了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据统计,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在事故调查阶段发现并移送线索5条,召开涉嫌犯罪移送讨论会3次,共移送3名涉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有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在泸州市古蔺县茅溪镇马跃村“3·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当地公安机关先行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其他涉案人员存在涉嫌伪造印章、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事故调查中的案件移送要求及行刑衔接相关程序,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5名涉案人员的案件线索,由公安机关进一步立案侦查,最终判决重大责任事故罪4人。同年,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在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中,移送司法机关12人、涉黑线索1条,移送纪委监委监察线索3条。

  202078日,四川省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存放的硝化棉发生自燃,导致木炭起火,引起该库房违规储存的240件引火线发生爆炸,随后又引起无药辅料库房内违规储存的130件引火线殉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调查工作需要,由德阳市政府对这起燃烧爆炸事故进行提级调查,由四川省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通过初步调查,该省派出的事故调查指导组和德阳市事故调查组认为,这起事故中有人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眉山市应急管理系统会同当地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进行研判,并主动做好衔接和移送工作,共召开研判会议10余次,移送案件5件。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四川省应急管理系统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89万家次,行政处罚次数3840次,出具执法文书6.39万份,实施处罚罚款2亿元,其中监管罚款8104.27万元,事故罚款1.2亿元。

  为严格督促落实《办法》,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已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省安委会、省安委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的重点内容,并纳入市(州)、县(市、区)两级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下一步,该省应急管理厅将大力宣传《办法》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做法和要求,营造舆论氛围,并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和操作流程。此外,该省还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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