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旺苍县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函(川安办函〔2021〕3号)

  • 发布时间: 2021-01-22
  • 来源: 调查评估与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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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关于将75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函》(应急调统〔2021〕2号)转发你们。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请将旺苍县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终止联合惩戒措施。

附件:1.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关于将75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函

      2.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编辑: 吴若霞】
工作通知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旺苍县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函(川安办函〔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01-22 调查评估与统计处

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关于将75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函》(应急调统〔2021〕2号)转发你们。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请将旺苍县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终止联合惩戒措施。

附件:1.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关于将75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函

      2.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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