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宜宾市、凉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关于将30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函》(应急调统〔2020〕24号)转发你们。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请将万源市白果乡右岸口煤厂、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甘洛县鸿照矿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终止联合惩戒措施。
附件:1.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关于将30家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函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