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发挥各领域专家的智力补充作用,在科学决策、项目评审、日常检查等方面有力支撑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川应急〔2022〕139号)规定,我厅拟开展专家换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二)熟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原则上具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10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本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四)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岁,能够胜任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特邀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从严优选入库专家,各专业组要根据本组日常专家使用情况,严控专家数量,严把专家质量。
对业务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入选的人员;
(六)曾因违规、违纪、违法等原因被解除专家资格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专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系统申报方式,系统申报流程请务必认真阅读登陆页面挂载的《操作手册》。申报人打开(网址:http://202.61.90.91:8178)申报页面,注册个人账号并登陆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系统中上传以下申报资料:
(一)《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在系统中填报后打印,有单位工作人员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及退休人员可以自我推荐,由本人签名),申报人在系统中填报完成相关信息,打印后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二)身份证扫描件;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职称等级证明相关资料扫描件(包括职称评定表主页、职称评定公示文件、有关单位开具的证明等);
(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五)申报条件中所要求的十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个人档案、职称评定表等个人材料中记载有关经历的相关页面);
(六)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大小限制在10M以下);
(七)由本人签字的廉洁履职承诺书(见附件1)及身体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扫描件。
四、申报专业组及相应专业方向
申报人在下列专业组中选择组别进行申报,每人仅限申报一个专业组。对于所申报的专业方向,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申报系统中。
(一)应急指挥组:辅助指挥、会商研判;
(二)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组:救援指导(事故类)、救援指导(自然灾害类)、航空救援、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基地队伍建设与管理、装备管理、社会力量引导;
(三)煤矿管理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采煤(掘进)、通风(安全)、机电、地测与防治水、煤矿安全综合、经济、环保、煤矿智能化(智能开采、自动化控制、机器人、大数据分析等)、地质灾害、采矿(审查论证)、机电(审查论证)、通风安全(审查论证)、信息与通信(工业环网、监测监控、通信系统等);
(四)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组:化工园区安全、化工工艺(石油化工、基础化工、精细化工)、总图、电气仪表与自动化、油气储运、化工设备、化工安全管理、烟花爆竹;
(五)安全生产综合组:建筑、交通运输、电力、水利、农业工程、民爆、城镇燃气、特种设备、考核巡查;
(六)非煤矿山安全组:采矿(非煤)、地质测量(非煤)、通风(非煤)、机电运输(非煤)、智能化(非煤矿山)、选矿(尾矿库)、采油气工程(石油天然气)、钻完井工程(石油天然气)、油气处理(含净化方向)、油气储运(石油天然气)、电气仪表(石油天然气)、安全工程(地面工程方向)、安全工程(采油气工程方向)、安全工程(油气处理工程方向)、安全工程(钻完井方向);
(七)工贸企业安全组: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危险化学品、综合;
(八)火灾防治组:城市消防安全管理类、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类、城市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救援类、城市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调查类、城市消防和森林草原消防装备类、气象监测预警类(森林草原防灭火)、森林草原防治其他综合类;
(九)地震与地质灾害组: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类、地震应急指挥处置类、地震应急技术支撑类、工程建筑防震类、地震其他综合类、地质灾害防治类、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管理类、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类、地质灾害其他综合类、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类;
(十)水旱灾害组:气象水文技术服务、工程及堰塞湖险情处置、山洪灾害处置、内涝处置;
(十一)风险监测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测绘与遥感、自然灾害监测与预警、地质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应用气象学、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
(十二)灾害损失评估组:风险调查、灾损评估、灾后重建、物资保障;
(十三)科技与信息化组:应急通信、科技规划、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评审、科技类、数字政府建设、人工智能;
(十四)法律法规标准组:法律实务(行政)、法律实务(民事)、法律理论、法律实务(刑事)、标准实务、法律理论(刑事)、标准理论、法律理论(行政);
(十五)综合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宣传类、教育训练类、安全评价类、检验检测类、事故调查类、财评类、评标类、财会类、审计类、其他类。
五、换届流程
(一)申报人按要求于2026年4月10日前,在系统中填报个人基本情况、拟申报专业组及专业方向、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信息,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各专业组咨询电话见附件3;
(二)各专业组负责对本组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在系统中将通过初审人员的资料推送至专家管理办公室;
(三)专家管理办公室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提出专家聘任建议;
(四)专家管理办公室将专家聘任建议提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审定,审定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在厅网站发布聘用通告。
注:原第二届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按照规定于2026年6月聘期期满自动解聘,如有意愿继续加入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从事专家工作的,需按照程序规定重新申报。
联系人:李老师 028-63858081 16608066296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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