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等14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发布。
附件: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2年第一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14日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等14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发布。
附件: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2年第一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14日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等14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发布。
附件: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2年第一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