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度四川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应急〔2020〕138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2019年度四川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2019年度四川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邮 编:610094
联系电话:028-67138022;028-63858019
附 件:1.2019年度四川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2.2019年度四川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019年度四川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