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简报2024年第11期

  • 发布时间: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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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化“管服并举”助推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突出问题,通过省级暗访抽查、市级联合督导检查、县级全覆盖检查、企业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委会会议,分析研判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环节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二是加强服务指导。按照“示范引领、改进提升、全面指导、分类施策”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危化行业专家对5个重点县、23个化工园区、83家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420家危化企业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指导企业开展自查682家次,召开专题培训会11次,培训人员880余人次。三是深化督导检查。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消防救援机构,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的模式,对全省253家企业、676个重大危险源开展两轮“消地协作”专项督导检查,整治问题隐患8731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19项、重大火灾隐患27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供稿)

我省严厉打击矿山事故瞒报谎报行为。近日,应急管理厅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印发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通知》强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是矿山企业、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也是迅速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根本要求;瞒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既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也是触碰安全生产红线的直接体现。

《通知》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各矿山企业要迅速开展《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专题学习及近期瞒报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拓展线索信息渠道,强化防范手段,按要求规范安装、使用相关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在线远程监管巡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探索建立多部门(机构)信息共享、协同支持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矿山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大起底”专项行动;要建立属地政府牵头组织核查,矿山安全监察部门提级调查、依法查处并进行联合惩戒、司法移送等,全面形成“不敢瞒”的高压态势。

《通知》明确,对瞒报矿山事故现象突出、核查不及时、处理意见落实不力的地区,对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时予以扣分处理。(煤矿安全监管处供稿)

广元市创新出台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十条措施。一是聚合主体化解监管矛盾。紧盯机动车辆非法改(拼)装、“大吨小标”“马路市场”、打谷晒粮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划定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分区。全面推行“主责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检查站检查员、劝导站劝导员)管理机制,合力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集成改革。二是多路监管创新制度供给。以减存量、遏增量、防变量为目标,建立“四无车辆”“一对一”包保化解、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背景审查等制度,力争2026年底前逐步淘汰“四无车辆”。探索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报机制,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职业准入等挂钩,健全公民交通信用体系,约束不文明行为。三是排查整治清除源头隐患。健全农村道路交通隐患“动态排查+清单管理+层级治理+验收销号”工作机制,定期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开展集中排查,根据风险大小推行“层级+分期”治理,实现注册登记、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营运资质等信息共享。同步鼓励群众运用“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系统,对身边无牌无证、准驾不符等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有奖举报。(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供稿)

【编辑: 吴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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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厅简报2024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24-04-08 办公室

我省强化“管服并举”助推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突出问题,通过省级暗访抽查、市级联合督导检查、县级全覆盖检查、企业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委会会议,分析研判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环节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二是加强服务指导。按照“示范引领、改进提升、全面指导、分类施策”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危化行业专家对5个重点县、23个化工园区、83家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420家危化企业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指导企业开展自查682家次,召开专题培训会11次,培训人员880余人次。三是深化督导检查。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消防救援机构,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的模式,对全省253家企业、676个重大危险源开展两轮“消地协作”专项督导检查,整治问题隐患8731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19项、重大火灾隐患27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供稿)

我省严厉打击矿山事故瞒报谎报行为。近日,应急管理厅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印发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通知》强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是矿山企业、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也是迅速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根本要求;瞒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既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也是触碰安全生产红线的直接体现。

《通知》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各矿山企业要迅速开展《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专题学习及近期瞒报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拓展线索信息渠道,强化防范手段,按要求规范安装、使用相关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在线远程监管巡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探索建立多部门(机构)信息共享、协同支持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矿山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大起底”专项行动;要建立属地政府牵头组织核查,矿山安全监察部门提级调查、依法查处并进行联合惩戒、司法移送等,全面形成“不敢瞒”的高压态势。

《通知》明确,对瞒报矿山事故现象突出、核查不及时、处理意见落实不力的地区,对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时予以扣分处理。(煤矿安全监管处供稿)

广元市创新出台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十条措施。一是聚合主体化解监管矛盾。紧盯机动车辆非法改(拼)装、“大吨小标”“马路市场”、打谷晒粮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划定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分区。全面推行“主责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检查站检查员、劝导站劝导员)管理机制,合力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集成改革。二是多路监管创新制度供给。以减存量、遏增量、防变量为目标,建立“四无车辆”“一对一”包保化解、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背景审查等制度,力争2026年底前逐步淘汰“四无车辆”。探索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报机制,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职业准入等挂钩,健全公民交通信用体系,约束不文明行为。三是排查整治清除源头隐患。健全农村道路交通隐患“动态排查+清单管理+层级治理+验收销号”工作机制,定期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开展集中排查,根据风险大小推行“层级+分期”治理,实现注册登记、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营运资质等信息共享。同步鼓励群众运用“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系统,对身边无牌无证、准驾不符等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有奖举报。(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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