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处四不放过 追责问责绝不含糊

  • 发布时间: 2023-12-05
  • 来源: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字体:
  • 分享到:
       
  • 打印: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多发期,近5年来全国有三分之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在第四季度。各地要深入反思短板不足,举一反三切实按“双归零”“四不放过”要求拿出过硬措施。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须臾不能忽视,片刻不可马虎,分毫不可疏漏,出了安全事故,事故原因不查明绝不放过;问责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责任人员未处理绝不放过;血的事故教训绝不能再用鲜血去验证,整改措施未落实绝不放过;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绝不放过。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每一起事故教训都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公认的“四不放过”原则,其中重要一项就是“责任追究不放过”。这里的“责”,既有安全生产把关不严之“责”,也有瞒报迟报漏报之“责”。这些责任,对应的也不仅是企业主,还包括负有监管之责的职能部门。我们要看到,个别地方思想上认为安全强调过多,占用时间过多,浪费精力过多。一些地方对事故毫无敬畏,对生命极度冷漠,对安全事故处理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往往是上级交办才督办、媒体曝光才追究、领导批示才问责,主动问责少、被动问责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没有成为常态。有的地方斗争精神不强,不敢动真碰硬,不愿拉下脸来追责问责,宽松软虚问题仍然流出,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问责只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安全工作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有硬措施、硬办法。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事前问责,严肃事故问责,抓住关键点、惩处关键人,做到追责问责不打折扣、不留情面,形成强大问责震慑不能有丝毫松懈。要下得了狠心、动得了狠手,对“三违”人员,必须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各级监管部门要顶得住压力,抗得住人情,发扬“铁手腕、铁心肠、铁面孔”精神,甘于唱黑脸,坚决杜绝安全追责上的“宽松软”,当好守卫安全的“铁面人”,以严格的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企业对自身的情况最了解,安全管理效果如何,哪里问题最突出,隐患整改结果怎么样,大部分都能做到心里有数。总有一些企业摆不正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只想赚钱不愿安全投入,想尽办法钻监管检查的空子,揣着明白装糊涂,既没有积极主动的内生动力,更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面对“四不放过”原则,自行“打折扣”、走过场、选择性落实,导致事故原因难以查清从而继续埋下祸根,事故责任人得不到相应的处理因而难以接受必要的教训,相关人员难以受到必要的教育而无法从中总结经验,整改措施难以制定,更别说实施了。针对选择性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企业和个人,需要强制性、需要规范性、需要施重典。要加强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引导与专业培训,抓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管机制,使其发挥正向引导作用。要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充分发挥企业安全“啄木鸟”作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严查严治,落脚在整改。出现问题不可怕,怕的是不改,不及时改。安全隐患久拖不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现实中出于短期利益和侥幸心理影响,企业经营者往往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在重大事故隐患自检自查过程中避重就轻。更有甚者,视监管于无物,采取“打游击”战术,把检查提出的整改措施“束之高阁”。企业整改隐患如果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必定是拆了东墙补西墙。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才能消除隐患。要深入开展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不放过一个隐患苗头,不留下一个安全死角,进行认真梳理,逐一评估,逐一登记建档,分清隐患的轻重缓急,对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其现场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特别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整改,直到整改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否则不予放过。唯有高擎整改之剑,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倒逼有关人员激发出责任心,才能“防”“治”到位。

安全生产是底线、是红线、是生命线。安全工作不能搞一阵风,不能严一阵、松一阵。要形成动真碰硬的风气,抓反复,反复抓,持之以恒,坚决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要求,切实解决“追责问责宽松软”的问题。(蜀安之声)

【编辑: 陆杨】
蜀安之声
严查严处四不放过 追责问责绝不含糊
发布时间:2023-12-05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多发期,近5年来全国有三分之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在第四季度。各地要深入反思短板不足,举一反三切实按“双归零”“四不放过”要求拿出过硬措施。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须臾不能忽视,片刻不可马虎,分毫不可疏漏,出了安全事故,事故原因不查明绝不放过;问责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责任人员未处理绝不放过;血的事故教训绝不能再用鲜血去验证,整改措施未落实绝不放过;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绝不放过。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每一起事故教训都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公认的“四不放过”原则,其中重要一项就是“责任追究不放过”。这里的“责”,既有安全生产把关不严之“责”,也有瞒报迟报漏报之“责”。这些责任,对应的也不仅是企业主,还包括负有监管之责的职能部门。我们要看到,个别地方思想上认为安全强调过多,占用时间过多,浪费精力过多。一些地方对事故毫无敬畏,对生命极度冷漠,对安全事故处理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往往是上级交办才督办、媒体曝光才追究、领导批示才问责,主动问责少、被动问责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没有成为常态。有的地方斗争精神不强,不敢动真碰硬,不愿拉下脸来追责问责,宽松软虚问题仍然流出,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问责只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安全工作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有硬措施、硬办法。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事前问责,严肃事故问责,抓住关键点、惩处关键人,做到追责问责不打折扣、不留情面,形成强大问责震慑不能有丝毫松懈。要下得了狠心、动得了狠手,对“三违”人员,必须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各级监管部门要顶得住压力,抗得住人情,发扬“铁手腕、铁心肠、铁面孔”精神,甘于唱黑脸,坚决杜绝安全追责上的“宽松软”,当好守卫安全的“铁面人”,以严格的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企业对自身的情况最了解,安全管理效果如何,哪里问题最突出,隐患整改结果怎么样,大部分都能做到心里有数。总有一些企业摆不正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只想赚钱不愿安全投入,想尽办法钻监管检查的空子,揣着明白装糊涂,既没有积极主动的内生动力,更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面对“四不放过”原则,自行“打折扣”、走过场、选择性落实,导致事故原因难以查清从而继续埋下祸根,事故责任人得不到相应的处理因而难以接受必要的教训,相关人员难以受到必要的教育而无法从中总结经验,整改措施难以制定,更别说实施了。针对选择性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企业和个人,需要强制性、需要规范性、需要施重典。要加强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引导与专业培训,抓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管机制,使其发挥正向引导作用。要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充分发挥企业安全“啄木鸟”作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严查严治,落脚在整改。出现问题不可怕,怕的是不改,不及时改。安全隐患久拖不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现实中出于短期利益和侥幸心理影响,企业经营者往往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在重大事故隐患自检自查过程中避重就轻。更有甚者,视监管于无物,采取“打游击”战术,把检查提出的整改措施“束之高阁”。企业整改隐患如果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必定是拆了东墙补西墙。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才能消除隐患。要深入开展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不放过一个隐患苗头,不留下一个安全死角,进行认真梳理,逐一评估,逐一登记建档,分清隐患的轻重缓急,对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其现场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特别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整改,直到整改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否则不予放过。唯有高擎整改之剑,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倒逼有关人员激发出责任心,才能“防”“治”到位。

安全生产是底线、是红线、是生命线。安全工作不能搞一阵风,不能严一阵、松一阵。要形成动真碰硬的风气,抓反复,反复抓,持之以恒,坚决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要求,切实解决“追责问责宽松软”的问题。(蜀安之声)

上一篇:
相关链接
直属单位
市州连接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移动端 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