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公布 四川4家企业上榜,1家企业移出

  • 发布时间: 2019-09-16
  • 来源: 调查评估与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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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第18号、19号公告,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四川甘洛县鸿照矿业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上榜2019年第二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附件1);其纳入的理由分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年内累计发生3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等。同时,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联合惩戒管理期满,期间内未发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移出(附件2)。

  省应急管理厅按照《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要求,将4家失信企业名单推送至相关部门,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和责任人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对移出的1家企业解除联合惩戒内的相关处罚。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9月16日


附件:

2019年四川省第二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docx

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docx

【编辑: 石宇】